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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权如此简单:十大案例维权解析

PCSHOW.net 作者:微型计算机 2007-05-03

  案例1

  维修时间过长该怎么办?

  魏先生购买了某品牌主板一块,用了不到一个月出现故障,经检测需要返厂维修。两个月过去了,却一直杳无音信,经销商和厂商也没给出任何解释,这使得魏先生很是苦恼。

  分析:本案例中,魏先生的主板出现故障时还在三包期内,这点是毫无疑问的。不过,由于已过了国家规定的包退和包换期限,而主板厂商也未承诺更长的包退、包换期限,因此,确认故障后将产品返厂维修的做法是符合三包法的。那么,本案例中长达2个月的维修期是否正常呢?按照三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“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,凭发货票和修理记录,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同型号商品;销售者无原规格型号商品的,应当调换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。”如此一来,本案例的处理方法已十分清晰,即由经销商负责为消费者调换产品。  

  案例2

  多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该怎么办?

  汪先生于去年2月份购买了一块某品牌的GeForce 6600 GT显卡,在8月14日出现开机无法点亮的故障。第一次送修后,出现了新的故障。第二次送修后,故障依旧存在。这该如何解决?

  分析:根据三包法第十三条规定,“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,微型计算机主机、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《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》所列性能故障,经两次修理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,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;同型号同规格产品停产的,应当调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。”本案例中的显卡经过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,因此汪先生可要求经销商免费换货。

  案例3

  更换产品后质保期如何算?

  刘小姐于2005年底购买了某品牌DDR400内存一条,当时经销商承诺一年包换。2006年10月该内存出现故障,于是经销商遵守承诺为其更换了一条同品牌内存。不过,刘小姐发现新内存的质保卡上商家填写的质保期只有1个月,而旁边的质保条例上清楚地标明为1年包换。对此经销商的解释是:“内存送修时离质保期结束还剩1个多月,更换新内存后,质保期应从更换之日算起,继续享受原内存剩下的质保时间。”刘小姐却认为,新内存的质保时间应该为1年。为此,刘小姐和经销商各执一词,这件事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。

  分析:三包法中规定“国家鼓励销售者、生产者制定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”,本案例中经销商制定了高于三包法相关规定的售后承诺,并能严格遵守,这点值得称赞。不过,经销商对于电脑配件更换后的三包期如何计算似乎并未弄明白。按照三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“更换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”,本例中内存更换之后应该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期限,并应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原始凭证上注明。这意味着,本案例中更换之后的内存的三包期应从更换之日算起,为期一年,而不是只能享受原内存剩下的质保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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